监管问答:工业气瓶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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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气瓶监管的问题,尽管总局屡次留言,咱们只担任气瓶运用单位,不担任气体运用单位,但在查看中,发现企业运用的自有产权气瓶,未处理注册和定期检验,是不是可以依照一般意义上的能接受压力的容器来对待,以《特定品种设备安全法》第84条运用未经检验特定品种设备来处理?谢谢纠正!
总局回复:触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断定及处分问题,不宜选用大众留言的方法答复,请你们依照行政处分的程序,安排研讨处理意见。对法令和法规了解不一致的,请依照程序行文处理。
关于气瓶监管的问题,尽管总局屡次留言,咱们只担任气瓶运用单位,不担任气体运用单位,但在查看中,发现企业运用的自有产权气瓶,未处理注册和定期检验,是不是可以依照一般意义上的能接受压力的容器来对待,以《特定品种设备安全法》第84条运用未经检验特定品种设备来处理?谢谢纠正!
总局回复:触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断定及处分问题,不宜选用大众留言的方法答复,请你们依照行政处分的程序,安排研讨处理意见。对法令和法规了解不一致的,请依照程序行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