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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消防强制性认证标准(2022灭火器新国标执行标准)-搜了网


来源: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4-03-19 02:22:11

  法律分析:灭火器的总重量应不大于二十千克,其中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总重量应不大于二十八千克。灭火器的铭牌应贴在筒身上或印刷在筒身上,并应有下列内容。法律另有其规定,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消防法》 第七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或变相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是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有则应予以更换。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采用压把式阀门。

  2、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8、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kg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隙喷射机构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9、机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从桶身上进入桶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必须报废。

  10、简易式灭火器不得重复灌充维修。简易式灭火器是指充装量小于1kg并由一只手指开启的不可重复充装使用的贮压式灭火器。

  1. 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替代原来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做法。

  2. 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玩具等产品,其中CQC被承担CCC目录范围内18大类146种产品的3C认证工作。

  3. 2001年的根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认证目录,没有消防类的哟。

  4. 2014年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关于实施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公消评[2014]57号文件)开始要求对消防产品进行CCC认证。

  根据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关于实施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公消评[2014]5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即日起开始受理消防产品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的确认工作。受理原则、范围和 程序如下:

  (一)受理原则 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附件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附件一规定的消防产品类别和认证依据标准要求。

  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消防给水设备产品》中除室内消火栓产品、消防接口产品、消防水枪产品、消防水泵接合器产品、室外消火栓产品;

  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阻火抑爆产品》中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产品;

  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中除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产品;

  9.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喷水灭火产品》中的沟槽式管接件产品、细水雾灭火装置产品、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产品;

  1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干粉灭火设备产品》中的干粉灭火设备产品和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产品。

  (三)受理程序 各相关单位依据上述规定的消防产品范围,将材料上传至我中心邮箱。我中心进行资料审查,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型式试验报告确认工作。

  1. 上传材料内容:型式试验报告、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联系人和电线. 上传邮箱地址及产品类别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灭火器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消防水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阻火抑爆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消防摩托车产品》中规定受理的消防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消防给水设备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干粉灭火设备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喷水灭火设备产品》中规定受理的消防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抢险救援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逃生和自救呼吸器产品》中规定受理的消防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中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员隔热防护服、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消防手套、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消防腰斧、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上升器、抓绳器、便携式固定装置、下降器、滑轮装置、消防员呼救器。

  一、严格执行行业标准,依法进行维修 凡从事灭火器维修的企业,其维修场地、设备、人员、工艺装备等必须满足《规程》要求,其产品应经法定消防产品质检机构检验,并取得合格的《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报告》后方具备灭火器维修资格。否则,不得从事灭火器维修工作。具备灭火器维修资格的企业相关信息将在总队《福建消防信息网》上定期公布。

  二、灭火器维修申报工作 为确保《规程》的实施和灭火器维修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灭火器维修企业应积极准备,对照《规程》要求合理安排维修场地,配置维修设备和检验设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操作规程,经自查合格后,填写《灭火器维修条件检查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向总队申报灭火器维修业务。

  三、灭火器维修条件评价和能力检验工作 为确保具备维修条件的申报企业尽快获得灭火器维修市场准入资格,从即日起,总队将派遣检查组对申报企业的维修条件进行检查;对检查结论为合格的维修企业,检查组按《规程》要求随机抽取样品,由福建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其维修产品质量进行维修能力检验。对申报检查结论不合格的,维修企业整改后需提交书面报告申请维修条件重新检查;重新检查结论仍为不合格的,需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筑设计企业或者变相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实施工程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新标准明确了灭火器的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重点是要求灭火器的使用更加简便和便于操作

  此外,新标准还加强了对灭火器生产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严格遵守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灭火器是家庭、单位等公共场所的必备消防设备,其品质和使用方法关系到火灾时人们的安全

  新国标执行标准提升了灭火器的性能和质量,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积极作用

  因此,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应该积极配合和执行新国标,确保灭火器的安全可靠和使用效果

  强制性认证制度:为适应WTO/TBT协议的有关要求,我国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两百余种产品,实行了在“四个统一”(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前提下,对其市场准入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的规定。首先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共有四类,即:火灾报警产品、喷水灭火设备产品、消防水带产品及汽车消防车产品。现在阶段,实施的第三批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主要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产品》。

  型式认可制度:按照与国家质量检验检疫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已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灭火剂、防火门、消火栓、消防接口、炮、灭火器、建筑防火构配件、火灾报警设备、防火阻燃材料等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实行型式认可制度。型式认可制度同样也是认证制度的一种,是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提高国内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而采取的一种阶段性的市场准入措施。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制度是根据《消防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而作出的。对于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或暂未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由国家的质检机构进行型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

  灭火器检查标准,灭火器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灭火工具了,很多商场和家庭里都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主要起到灭火的作用,下面为大家分享灭火器检查标准。

  3、对于属于报废的灭火器进要进行报废处理,对不报废的灭火器的筒体、机头等等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对于一下筒体的清洗,比如说泡沫、干粉等灭火器要等筒体干燥后才能使用。

  要对灭火器重量进行识辨,若是重量在3kg以下的,正负不能大于3%,若是重量在3kg以上的,正负就不能小于3%。

  在选购时,还要注意一下压力表,若是压力表指在了红域的话,说明它的压力值是偏小的,这种不可以正常使用。

  还要看一下灭火器的日期,通常来说底部会有一串钢印的数字,若是发现这个时间已经过期了,这种就不可以使用了,建议不能进行购买。

  在选购灭火器时,可以打上面的电话,跟厂家对一下信息,这样做能够辨别灭火器真假问题。

  1、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指数。灭火器压力分为三个区域:红域它表示灭火器内干粉压力小,无法喷射或发生故障。绿域表示压力正常,灭火器能正常使用。黄域:表示灭火器内压力过高,能正常使用但会出现爆炸危险。

  2、检查灭火器瓶体有无生锈、破裂与红色油漆是否淡化。软管是否有裂痕,喷嘴是否完整无损和安全插销是否完好。

  1、根据国家规定,干粉灭火器应自交付之日起五年内送检,然后每两年送检一次。每月至少一次自检。主要用于外观检查,包含压力表是否有损坏,应立即提交检查,不受时间限制。

  1、灭火器在运输与储存过程当中,要避免倒置、雨淋、日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灭火器储存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放置灭火器的地方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气瓶受潮腐蚀。应避免日晒和强烈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2、灭火器必须按照制造商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灭火器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坏等缺陷,否则要更换压力表。若仪表指针在绿域,绿域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就要充入驱动气体。

  3、如果灭火器的喷嘴有变形、破裂、损坏或其他缺陷,否则必须更换。灭火器的手柄、阀体等金属部件不得有严重损坏、变形、腐蚀等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否则必须更换。

  4、灭火器一旦点燃,即使喷雾不多,也必须按规定重新充电。充电必须要由维修部门按照制造商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

  通常在灭火器上面厂家都会标上有效期。如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维修以后每满1年应送修,报废期限为6年。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报废期限为12年。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报废期限为10年。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要求,灭火器的保质期限为: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维修以后每满1年应送修;水基型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6年。

  2、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12年;

  3、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干粉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10年;

  1、有的时候我们在购买灭火器之后,销售人员都会跟你说明一下这个灭火器是3+1或者5+2,其实就说明它的灭火器的有效期是三年或者5年。有一种是水机型的灭火器,在出厂期达到3年之后就要做维修。第1次检修之后,以后每一年都需要进行检修,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3+1。

  2、有的灭火器保质期就是5年时间,也就是说当出厂期达到5年之后,以后每两年就需要送到单位进行维护和保养,也就是5+2。如果检验合格之后,会重新贴上维修的合格证。

  3、通常在灭火器上面厂家都会标上有效期。正常情况下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是3-4年,但是每年都需要检修和重装灭火剂。重装灭火剂和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都是从出厂开始算的。

  1、直接看一下灭火器的压力表,它有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如果指针指到了红域,就表明这时候内部的压力比较小,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不能够喷出灭火剂的,应该立即来更换或者再重新充装。

  2、如果指针指到了绿域,就表明内部的压力是正常的,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如果指针达到了黄域,这时候压力就会比较大。虽然可使用,但要将压力卸掉一部分。